近日,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制定出臺《關于進一步發揮執行工作職能作用服務保障龍江振興發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推出建立政務誠信訴訟執行協調機制、定期排查清理涉企執行案件、完善金融執行和8類民生案件執行“綠色通道”等15條措施,為新時代龍江全面振興營造良好執行環境。
據了解,《意見》要求,全省各級法院要找準執行服務保障龍江全面振興的著力點,強化能動司法,依法執行、規范執行、文明執行,防止機械執法、就案辦案,依法保護各方主體合法權益,努力實現最優案件效果。堅持平等保護市場主體,提升財產查控、變現效率,嚴禁超標的查封、亂查封,對于企業為被執行人的案件,堅持善意文明執行,既保障合法債權,同時考慮企業可持續經營,避免出現因采取措施不當導致企業經營困難或引發影響社會穩定問題。
《意見》規定,依法護航龍江產業轉型,妥善執行國有企業改革、老工業基地升級改造等涉及產業結構調整的案件,妥善執行涉地方國有重工企業改制、資源型企業轉型升級的案件,妥善執行涉冰雪經濟、文化旅游、健康養老、互聯網等新業態領域案件,助力提升龍江區域競爭力。依法護航鄉村振興,加強涉農案件執行,著力探索建立完善涉農村宅基地使用權、房屋、土地承包經營權等財產或權益的執行處置措施和流轉機制,針對涉農金融案件主體、擔保措施及執行財產查控、處置、變現等實際特點,加大與金融機構聯動協調力度,形成依法保護金融機構和農民合法權益的金融案件執行工作長效機制。
《意見》還明確,對涉及人民群眾生產生活的追索勞動報酬(包括農民工工資)、贍養費、扶養費、撫養費、撫恤金、醫療損害賠償、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工傷賠償8類民生案件,全省各級法院開辟執行“綠色通道”,優先立案、優先執行、優先發放執行款,用心用情辦好每一個案件,厚植黨的執政根基。
見習記者:李成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