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審查批準了《大慶市雷電災害防御條例》《大慶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黑河市網格化管理服務條例》。通過這三部法規不難發現,我省設區的市準確把握立法法修改后立法工作的新形勢新要求,以高質量立法護航高質量發展正成為立法新理念。
在省人大常委會的指導下,我省設區的市以良法促發展、保善治的路子越走越寬。
保障經濟社會發展高質量
大慶,是全國重要的石油化工基地,油化企業數量多、規模大,各類油氣管網遍布全市主城區。同時,大慶市地處雷電高發區域,雷電災害防御形勢嚴峻。為進一步規范和加強雷電災害防御工作,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促進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大慶市人大常委會結合本地實際制定了《大慶市雷電災害防御條例》。這是一部既與上位法有效銜接,又獨具地方特色,具有較強針對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的地方性法規。
條例共23條,體現了“小切口”“小快靈”“少而精”的立法理念,主要規定了雷電災害監測預警、應急演練、防護裝置、工程質量、日常維護、政府部門監管職責、所有權人主體責任、檢測單位從業要求、法律責任等內容。
以法治力量促進社會文明
文明行為促進是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促進精神文明建設的客觀要求。為了深入貫徹落實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加強弘德立法的要求,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地方立法,同時也是為了解決城市治理難點痛點,推動文明生活方式和文明行為習慣的養成,推進文明城市創建常態化、長效化,更好地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引領社會風尚,推動文明進步,大慶市人大常委會制定了《大慶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
條例共45條,立足大慶市實際,突出大慶特色,強化主體責任,構建共同參與社會治理的格局,倡導與規范并重,保障與促進并行,激勵與懲罰并舉,加強對文明行為的規范和引導。值得一提的是,條例將傳承弘揚大慶精神(鐵人精神)納入其中,使傳承弘揚大慶精神(鐵人精神)更加明確具體,更具操作性。條例是大慶市從制度層面探索文明入法、德法共治的一次具體實踐,對于提升市民文明素質和社會文明程度,推進城市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將產生積極、深遠的影響。
構建基層社會治理新格局
網格化管理服務是新時期加強基層社會治理的創新舉措。近年來,黑河市統籌基層管理服務工作,以打造 “一張網”為抓手,推動工作力量在網格內聚合、工作職責在網格內落實,有效提升網格的精細化治理和精準化服務水平,取得了明顯成效。隨著網格化管理服務深入開展,存在的配套機制不完善、管理服務事項不清晰、事項辦理流程不優化、力量融合不緊密、保障措施不到位、網格員綜合素質不高、隊伍不穩定等問題凸顯出來,亟待通過立法提供法律遵循和制度保障,推進市域社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今年3月,重新修訂的立法法賦予設區的市基層治理方面立法權。黑河市人大常委會準確把握立法法修改后立法工作的新形勢新要求,制定了《黑河市網格化管理服務條例》。條例是我省首部基層治理方面的設區的市地方性法規,突出黨建引領,對網格劃分、網格事項、保障措施、各方責任等作出具體規范,必將進一步提升市域基層社會治理能力和水平。